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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做好新时代 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 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3-18 访问次数: 118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师〔20196

直线 2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做好新时代

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

落实工作的通知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省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切实推进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以下简称十项准则)贯彻落实, 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快出台落实十项准则的细则办法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高等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 加快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同时, 要对标十项准则, 以制定实施细则办法为契机,全面深入梳理教师管理各方面制度规范,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做好制度“立改废”工作,不折不扣把十项准则各项要求融入到教师管理各环节,贯穿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各方面

二、深入抓好师德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查处工作

地各校要以坚决有力措施,加大师德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 对查实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十项准则落地见效

三、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和报告制度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制度,对查实的师德违规案件一律进行通报, 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实行师德违规情况报告制度,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和高等学校每半年我厅报送师德违规问题查处及通报工作情况报告。其中, 每年75日前报送当年1月至6月工作情况,15日前报送上年7月至12月工作情况发生重大的、引起社会较高关注的师德违规事件要第一时间向我厅报送应对处置情况

具体工作安排

()报送文件制定落实情况(2019620日前)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本制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各高校制定本校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具有授予研究生学位的高校还应研究制定教育部《关于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意见》的相关实施细则

()启动师德违规情况报告工作(201975日前)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首次报送201812月至20196月查处的问题及通报情况(见附件1)此后每半年报告一次, 不再另行通知, 请按制度要求执行

()报送负责机构和联络人员信息(2019330日前报送)。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明确落实十项准则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负责部门,并报送有关人员信息(见附件2)。

我厅将适时公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十项准则工作情况,并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对工作有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学校进行宣传,对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对制度建设迟滞、教育监督敷衍、师德失范事件频发、问题查处不到位的地方和学校进行通报。

联系人:陈秋华,电话:0591-870912820591-87832554(传真),邮箱:357944624@qq.com


附件:1.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

2.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实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联络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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